为积极推进2020年度徐州市职业病防治项目(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有效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0年8月27日举办了全市职业病防治项目(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包括市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工作责任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科负责人、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部门和放射诊疗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单位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负责人、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负责人共计60余人。
根据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徐州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卫职健函〔2020〕13号)的要求,会议对该文件中的《2020年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方案》、《2020年徐州市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2020年徐州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监测目标、监测范围和内容、监测工作组织分工、监测工作质量控制与时序进度要求、监测数据报送、监测工作质量考核等七个方面。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机构工作职责,并就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与放射诊疗频度调查、放射诊疗设备与场所放射防护监测、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与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调查、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调查、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情况调查、职业性放射病诊断情况调查、放射工作人员医学随访、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介入放射学工作人员眼晶体当量剂量监测、i-131治疗核医学工作人员全身及甲状腺局部内照射个人监测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技术性要求。
市疾控中心分管领导许继民主任参加本次工作会议,并对2020年度全市职业病防治项目(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提出四个方面要求:一是各项目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政府指令性工作,有效落实工作方案各项要求;二是各放射工作单位要及时解决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高放射防护工作水平;三是监测机构要规范开展监测、调查等工作,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四是进一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对自身、受检者、公众的辐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职业与环境卫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