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疾病预防控制(爱国卫生)工作要点-2024欧洲杯官方网站
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绩效评估研究;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三年建设进展分析评价工作;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与科学管理,认真做好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装备建设工作;继续开展省、地两级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干部的科学管理培训;推进以案例研讨为主要形式的现场流行病学和常用微生物检验技术培训工作;结合疾病预防控制重点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二、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管理,强化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分析利用。制定下发《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工作规范》和《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方案》,强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大检查。
三、加大《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全面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加强流动人口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加大对性传播和吸毒传播干预措施的落实力度,继续扩大美沙酮维持治疗和安全套使用的覆盖面,稳步提高治疗人数和保持率。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社区治疗为主的医疗救治体系和救助模式建设,探索制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综合管理办法。
四、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坚持不懈地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定全国耐多药性结核病防治工作框架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结核病耐药性基线调查工作,逐步建立区域性参比实验室。强化重点措施,在防治工作中提高“五率”(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病人系统管理率、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和病人家属筛查率),逐步建立医疗机构发现病人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查指导合作机制。确保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维持在100%,新涂阳病人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治愈率在85%以上。
五、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2006年全国血防工作会议精神,协调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结合农业、林业、水利、卫生专项规划的实施,在重疫区全面推广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努力在年底基本达到疫情控制的目标。制定下发《疟疾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落实发热病人血检,疟疾病人及时发现,规范治疗和间日疟休止期根治等各项防治措施,尽快遏制部分地区疟疾发病上升趋势。做好寄生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逐步制定、完善土源性线虫病、肝吸虫病和包虫病防治等相关技术规范,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特点的寄生虫病干预模式。
六、进一步做好《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常规免疫规划工作,尤其是流动儿童常规免疫工作,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及时妥善处理。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工作,加大乙型肝炎防治工作力度,落实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强化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疾病综合防控措施。
七、继续完善全国流感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开展全国流感实验室监测网络能力评估,切实做好流感暴发疫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与检验检疫机构的通报机制,严防输入性登革热疫情传入和蔓延。严格按照《登革热疫情现场调查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登革热疫情的报告、流调和处理工作。加强与公安、农业、药监等部门的沟通配合,落实狂犬病防治措施。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培训,做好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布病疫情高发省的防控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中期考核评估,落实《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完成重点地区、重点地方病的防治现况调查,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和防病优先的原则,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
九、继续完善《国民营养改善条例(草案)》和《中国慢病防治规划纲要》(草案),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和淮河流域重点地区癌症防治工作,完成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深入开展心血管病、糖尿病等防控项目,制定《加强慢病社区卫生服务指导意见》,促进社区慢病有效防控措施的推广应用,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程,编制学生健康维护规划,开展“中国健康知识传播激励计划”。
十、落实中办、国办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促进心理和谐。促进精神卫生法立法进程,制定《全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加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示范项目和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的管理,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完成《中国伤害现状报告》,开展伤害控制试点工作,探索伤害控制与健康城市和卫生乡镇创建活动的结合点,做好伤害发生、死亡信息的调查收集工作。
十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卫生创建活动,推动健康城市、镇建设试点工作和国家卫生村创建工作,修订《国家卫生区标准》和《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编制技术指南和考核程序。开展爱国卫生运动55周年纪念活动。完成全国农村饮用水与环境卫生调查报告,进一步推进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卫生防病工作。加强病媒生物控制工作。
十二、加强项目管理,组织综合性调研工作,认真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和国际合作项目执行工作,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质量。开展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执行情况、实验室能力建设与科学管理、疫情网络直报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调研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试点工作。